1. | 求職者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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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求職者必須填報要求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就個別職位的需要,本公司可能要求求職者提供更詳細資料,求職者如未能提供此等資料,申請過程及結果可能會受影響。 |
1.2 | 在資料提供方面,如有任何虛報、誤導、隱瞞或省略,求職者將不被錄用,公司亦有權撤回向求職者作出的口頭或書面聘用承諾而毋須負責;縱使求職者已獲錄用,亦將構成被即時解僱之理由。 |
1.3 | 請求職者遞交申請前細閱本公司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2. | 收集求職者個人資料聲明 |
2.1 | 個人資料私隱 |
九龍巴士﹙1933﹚有限公司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規定,所有個人資料收集會根據此聲明處理,此聲明的內容亦會定期檢討,請求職者以最新公佈的版本作參考。 | |
2.2 |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
收集個人資料只會用於招聘及與僱用有關的用途,求職者必須確保提供的個人資料是真確,完整及最新的。如遞交申請後的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求職者必須通知公司。 | |
2.3 | 個人資料的披露及保安 |
本公司會採取一切措施,確保求職者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 為進行與招聘及僱用有關的事宜,及為核實資料而進行必要的查詢,本公司或會向載通國際的其他公司及其他組織或機構披露有關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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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查閱及更改個人資料 |
求職者有權查閱及更改在招聘過程中本公司收集的個人資料,求職者請以書面向本公司人力資源部主管提出,地址為九龍荔枝角寶輪街9號11樓人力資源部。 | |
2.5 | 資料保存政策 |
如未獲聘用,求職者的個人資料將被保留最長12個月,其後個人資料會被銷毀。 |